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優點
1、一旦員工與單位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不能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等理由終止勞動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處理,并須支付員工補償金。
2、企業在進行“經濟性裁員”時,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員,應在“優先留用”之列.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知識
《勞動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看完本文之后,我們就要了解清楚這方面的規定。這樣才能更好的認識關于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優勢,這對于雙方來說都要知道,才能按照正規化的流程進行合同簽訂,才能符合法律的規定。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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