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詐可以撤銷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簽訂合同時一方存在欺詐行為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的,申請撤銷合同的期限為一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撤銷權的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效力待定合同應如何處理
效力待定合同雖然從實質上講是一種無效合同,但此種合同存在的瑕疵是可以修正的,許多情況下并不損害權利人和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權利人和相對人也追求合同有效的法律效果,基于維護交易秩序和保護相對人利益考慮,合同法將此類合同定只要采取補救措施即對合同瑕疵進行修正合同就發生法律效力。
實踐中該類合同可能導致兩種結果:一是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合同無效。二是進行修正,合同有效。從我國合同法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補救措施:
(1)限制行為能力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合同有效,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2)無權代理合同,經被代理人追認,合同有效。
(3)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經權利人追認或無處分權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合同有效。
由此可見,效力待定合同的補救措施包括兩種:一是第三人即權利人行使追認權;二是無處分權人取得處分權。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簽訂合同時一方存在欺詐行為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的,申請撤銷合同的期限為一年。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王其森,男,中共黨員,山東民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具有A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先后作為濟寧市司法局值班律師、濟寧廣播電視臺嘉賓律師、多家單位法律顧問。其法學理論功底深厚,邏輯思維嚴謹,多年從事法律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為執業理念,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辦理過多起疑難復雜的刑事、民商事訴訟、業務談判等訴訟、仲裁和非訴訟法律事務,幫助困難群體爭取合法權益。執業中運用嫻熟的辦案技巧和訴訟策略,為委托人處理了各種棘手的法律問題,以專業、細致、高效的辦案風格獲得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及推薦,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被評為“先進個人”! 位于:山東省濟寧市區火炬路與金宇路交叉口,向東50米金宇路路南的英特力科技樓5樓518室。面談前,請先電話15563765225預約再過來!
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時需要做些什么
2021-01-1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2020-11-09反擔保成立要什么條件
2021-03-25婚前財產子女繼承公證書怎么立
2021-02-27申請執行人不配合股權變更能否提存
2020-12-05變更勞動合同時職工應注意些什么
2021-01-31勞動合同關系幾年內訴訟有效
2021-02-1220年后勞動關系會自動解除嗎 該案已中止審理 等待中院類似案例
2021-01-18團體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嗎
2020-11-13保險公司理賠出院時應注意什么
2020-12-13保險拒賠引真空地帶爭議
2020-11-20謊稱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會退保險費嗎
2020-11-30處理賠償糾紛要交什么材料
2020-11-23交強險十級傷殘保險公司能陪多少錢
2021-01-25保險公司的明確說明義務的內容有哪些
2020-12-27關于保險詐騙罪的一些法律常識
2021-03-02保險代理人的業務范圍
2021-03-23總承包合同與分別承包合同有什么區別
2021-03-02內部承包合同具備哪些效力
2021-01-31規劃部門可以公開土地出讓合同嗎
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