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除斥期限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相關的司法解釋同時失效,由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替換。
《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屬于除斥期間,在期限內未行使的,權利消滅。
相關法律知識
《合同法》第九十五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第九十六條?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看完本文的內容介紹之后,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都清楚了吧。在實際中,我們需要知道如何來進行合同解除,以及在合同解除的時候對于除斥期限的規定。這是合同雙方需要弄清楚的問題,才能有一定的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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