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離婚房屋補償款計算是怎樣的?
夫妻離婚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項(包括本息)÷(房屋購買價 全部應付利息)×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的計算公式。
離婚時,如果夫妻提前將銀行貸款還清,由于提前還貸,剩余年限的利息不必支付,因此,剩余年限的利息不能計算在房屋原值中,房屋的增值部分與它也沒有關系,因此,剩余年限的利息也不計入全部應付利息之中。全部應付利息 = 婚前一方支付的利息 ? 婚后夫妻共同支付的利息。
因此,在離婚時已提前還清銀行貸款的情況下,上述“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項(包括本息)÷(房屋購買價 全部應付利息)×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公式實際上為“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的本息÷(婚前一方的支付的首付 ? 婚前一方的支付的本息 ? 婚后夫妻共同支付的本息) × 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
離婚時,如果尚未還清銀行貸款,雖然法院會判決房屋歸產權登記一方(首付款支付方式)所有并判決尚未還清的貸款由產權登記一方償還。但是,尚未還清的的貸款利息還沒有實際支付,不能計算在房屋原值中,房屋的增值部分與它也沒有關系,因此,全部應付利息不含剩余年限尚未還清的貸款利息。全部應付利息還是婚前一方支付的利息與婚后夫妻共同支付的利息之和 。即:全部應付利息 = 婚前一方支付的利息 ? 婚后夫妻共同支付的利息 。
因此,在離婚時尚未還清銀行貸款的情況下,上述“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項(包括本息)÷(房屋購買價 全部應付利息)×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公式實際上為“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的本息÷(婚前一方的支付的首付 ? 婚前一方的支付的本息 ? 婚后夫妻共同支付的本息 ? 尚未還清的銀行貸款本金) × 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
二、公房,離婚后房產拆遷補償還有份嗎?如何分割離婚房屋拆遷補償?
公房是指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居住人沒有產權的房屋。按照法律規定,未取得產權的公房,離婚需要確定由哪方進行使用居住,并對另一方給予補償。對于公房拆遷補償的,政策一般是對居住人進行補償。因此,對于未取得產權的公房,離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沒有權利分割離婚房屋拆遷補償款的。
三、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離婚后還有份嗎?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款,離婚后還有沒有權利分割視政策的規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體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遷,對宅基地住房的產權人進行補償的,則離婚后未取得房產產權的一方無權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如果政策規定按照戶口進行拆遷補償,則戶口未遷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戶口遷出的,根據政策的規定,則離婚后無權要求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
若是在離婚時或者是離婚后,夫妻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被拆遷的,那么得到的拆遷補償款是需要進行分割的。民事主體若是不知道夫妻離婚房屋補償款的計算方式,那么可以向當地的有關部門提出救濟請求,或者自己直接閱讀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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