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止
是指在訴訟過程中,訴訟程序因特殊情況的發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種法律制度。根據行政訴訟法和審判實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予以中止:1.作為原告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其近親屬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2.作為原告的自然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為原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繼承人的;4.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延期審理
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經確定開庭審理日期后,或者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由于出現某種法定事由,使開庭審理不能如期進行,或者已經開始的庭審無法繼續進行,從而決定推延審理的一種訴訟制度。
兩者主要區別
1,一般情況下,延期審理用決定,訴訟中止用裁定。(刑訴中有的情況下,延期也用裁定)
2,延期審理只能發生在開庭后,訴訟中止可發生于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中。
3,延期審理一般有固定的時間再開庭,訴訟中止則不確定恢復庭審的時間最大的區別在于延期審理是由于人為的新情況發生導致訴訟受影響,法院為利于訴訟進行在自己的職權內,決定將訴訟拖后到某一時間。訴訟中止則是在客觀上,當事人以及法院無法掌控的客觀情況發生,訴訟無法繼續進行或不宜進行,法院不得不將訴訟暫停,待客觀新情況明朗后恢復訴訟。
訴訟中止裁定的效力
出現訴訟中止的法定事由后,人民法院應當作出中止訴訟的裁定。裁定一經宣布,立即生效,當事人不得上訴,也不得申請復議。裁定中止訴訟后,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應當停止與本案有關的訴訟活動,但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除外。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后,由當事人申請或人民法院依職權恢復訴訟程序。恢復訴訟程序時,不必撤銷原裁定,從人民法院通知或準許當事人雙方繼續進行訴訟時起,中止訴訟的裁定即失去效力。在中止訴訟前進行的訴訟行為繼續有效。
綜合以上內容看來,如果庭審不能繼續進行需要中止審理的,可以裁定訴訟中止,如果庭審需要延期的,也可以延期審理。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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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劉興萌,山東順周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心理咨詢師。臨床醫學學士學位,5年學校及醫院學習歷練,掌握扎實的醫學基礎,在傷殘鑒定、醫療過錯鑒定等方面能為當事人提供全面、客觀的意見及幫助。先后供職于平安財險、太平財險兩家保險公司,發揮醫學專長,依次擔任人傷理賠法務、人傷理賠主管、人傷審核崗,共計8年余,累計處理交通事故千余件,積累了豐富的交通事故及人身損害處理及訴訟經驗。目前主要業務專長:交通事故、醫療糾紛、人身損害糾紛。聯系電話:18615425160;微信:L1861542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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