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賃合同會終止
1、租賃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毀損。
4、房屋閑置。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閑置公房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沒有同住的其他人時,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賃合同即終止。
6、當事人協商終止。
7、承租人有重大違約行為。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嚴重違反合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
(1)擅自轉租、轉讓、分租、出借或調換使用承租房屋;
(2)任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損;
(3)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4)無故拖欠房租達6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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