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大發(fā)展和城鎮(zhèn)化進程的加快,社會公用設施、房地產行業(yè)等的基礎項目建設規(guī)模不斷擴大,原本由建筑公司購買設備用于建設的模式無法迎合現(xiàn)實之需,個人購買大型設備租賃給建筑承包商用于基建的模式逐步占主導地位。但是由于此種模式系近兩年興起,缺乏完備的行業(yè)規(guī)范,租賃雙方糾紛日益增多。法院就此類案件進行調研,深入剖析案件特點、多發(fā)的原因并提出相關建議。
一、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主要特點
1、合同主體一般為個人,設備出租方少部分掛靠在建筑公司,大多為自由經營。設備承租方一般為建筑承包商,租用建筑設備用于基建。
2、租賃設備均為大型挖掘機,該設備的駕駛員均由出租方配備,負責駕駛和設備的日常維護。其工資一般由出租方承擔,實踐中也存在雙方約定由承租方承擔的例外。
3、無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合同內容一般由當事人依主觀意愿自由約定,隨意性較大。
4、合同所涉及的租金較高,一般月租金在兩萬元以上,導致當事人“寸金必爭”,焦點比較突出。
二、糾紛的成因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1、合同訂立不規(guī)范。主要表現(xiàn)為合同的內容不全面,缺乏準確性和嚴密性。在我院處理的27件案件中,合同內容均系寥寥數語,只涉及設備的出租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而對合同的責任承擔、運費承擔、違約責任及設備維修未有約定,且在糾紛發(fā)生后,雙方意見不統(tǒng)一,未能就合同內容達成補充協(xié)議,導致糾紛發(fā)生。
2、合同履行不規(guī)范。主要表現(xiàn)為提前解除合同手續(xù)不到位。如在租賃設備用于開掘礦山的案件中,由于礦山所在地政府在合同履行期間,因政策調整而發(fā)文停止礦山開采,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但雙方未及時簽訂終止合同的書面材料。原告為得到更多的利益,在租賃期滿后,以此為依據主張以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而被告則主張以實際履行的期限計算,但無法提供雙方終止合同的依據,處理難度較大。
三、相關建議
1、建立行業(yè)規(guī)范。設計專門的規(guī)范性合同文本,降低合同簽訂的隨意性。合同內容應在遵守《合同法》的前提下,明確約定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設備維修的相關事宜和費用問題、賠償責任的履行和追究,以及租賃設備的技術指標,違約責任的處理等,以減少履行期間的風險。
2、構建集中管理的行業(yè)管理模式。由于目前大部分合同當事人均為個人,法律觀念和認知缺乏,承擔責任的方式較為分散,屬于民間意義上的自我管理模式。建議借鑒出租車行業(yè)的公司統(tǒng)一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方面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綜合保護,一方面有利于行業(yè)行為的集中規(guī)范。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創(chuàng)傷性關節(jié)炎能評殘嗎
2020-11-14訂金與定金的差別有哪些
2020-12-14交通事故起訴起始時間是什么
2020-11-23違約責任是財產責任嗎
2020-12-15失聯(lián)多久可以報警立案
2020-11-21小學生在公立學校摔傷學校有責任嗎
2021-03-18法律規(guī)定不能上市出售的房屋
2021-01-27公司盜用他人信息入職如何處罰
2021-01-06勞動鑒定的一般程序
2021-02-24單位不出具書面辭退證明,勞動者如何維權
2020-11-22投保人代替被保險人簽名這份保險合同是否有效
2021-01-20原告張某訴某保險公司保險合同糾紛一案
2021-01-17車禍對方責任保險公司怎么賠
2021-02-07保險公司欺詐銷售如何維權
2021-01-01什么叫土地承包經營權爭議
2021-01-29土地承包經營權指的是什么
2020-11-18拆遷后拆遷補償協(xié)議書有什么作用
2021-01-03項目征用土地報批的程序是怎樣
2020-11-28農村拆遷,宅基地和房屋是分開補償嗎
2021-01-29企業(yè)遇到拆遷,生產設備損耗怎么補償
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