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說的直白點其實也就是打離婚官司,此時自然需要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才行,而這個時候就涉及到確定管轄法院的問題。那根據法律中的規定,起訴離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嗎?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介紹。
一、起訴離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嗎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規定,離婚案件適用“原告就被告”原則,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的,應當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離婚案件還是存在很多例外情況,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但如果被告情況特殊的話,其實也是允許到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而起訴離婚的程序很復雜,第一次起訴時,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很多人都需要經過二次、三次起訴才能實現離婚目的。因此選擇一個方便自己進行訴訟程序的法院,節約訴訟成本就很重要了。
起訴離婚需要小孩出生證明嗎?
第二次起訴離婚要經過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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