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涉外協議離婚程序與國內協議離婚程序在大體上是相同的,但是涉外協議離婚程序又有他自己獨特的要求。涉外協議離婚的程序究竟是什么,有何不同之處呢?律霸小編為大家帶來“2016最新涉外協議離婚流程”,希望能夠解開您的疑惑,了解涉外協議離婚流程。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1、雙方均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2、雙方完全自愿同意離婚;
3、雙方對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4、雙方對財產和債權債務處理達成一致意見;
5、一方為內地居民或者婚姻締結地在內地
二、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l、內地居民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原件;
2、香澳臺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3、結婚證正本;
4、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5、權屬證明材料,如房屋、車輛所有權證明原件;
6、照片。
三、協議離婚程序
1、申請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使委托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
2、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自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事人,發出領取《離婚證》的通知。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接到領證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親自到市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領。逾期未領證的,應當重新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手續。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領證期限的,應當經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四、協議離婚的效力
1、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日起,婚姻關系即為解除,雙方均可與他人結婚。
2、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如果因履行離婚協議產生爭議,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
附: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的,如果結婚證是在中國領取的,可以協議離婚。協商不成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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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離婚協議書能否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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