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怎么區分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
1、以購房合同為準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前就算婚前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第10條指示:“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p>
3、《婚姻法》第39條第1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a href='http://www.7756740.cn/fangchanzheng/1.html' target='_blank' data-horse>房產證加名按贈予處理,具體程序各地都不一致,請咨詢當地房管局和稅務局。
二、婚前財產公證有何作用
婚前財產公證有兩種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二是夫妻雙方在婚后對一 方或雙方婚前的財產達成的協議辦理公證。在現實生活中,因離婚而引發的財產清算和分割的婚姻糾紛不少。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個人的財產也會不斷增多, 如汽車、房屋、股票等,這些都涉及財產的歸屬問題。尤其在結婚后,由于夫妻長期共同生活、消費,原本清晰的財產歸屬也就模糊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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