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嗎,委托合同算要是合同嗎
不是的,委托合同可以是任何形式的,這點和要式合同是不一樣的。并且在實際生活中,大部分的合同都是諾-成合同。
1、委托合同是諾-成合同,非要式合同,當委托人將自己的事務托付他人辦理時,受托人作出允許才可達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諾之時,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無償單務合同,也可以為雙務有償合同。凡屬于民事日常生活與活動的事務,通常為無償單務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要支付報酬的情況下,委托合同方成為有償雙務合同。
3、委托合同的標的是處理事務的行為,委托合同只強調以處理事務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務且有成果為要件。委托合同不適用于具有人身性質的行為和履行人身性質的債務的行為。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建立在委托人與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礎上
委托人之所以選定受托人為自己處理事務,是以他對受托人的辦事能力和信譽的了解、信任為基礎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為委托人服務,能夠完成委托事務的自信,這也是其基于對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發生在雙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間。沒有當事人雙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關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關系也難以鞏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受托的事務,不經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轉托他人處理受托的事務。同時,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對他方產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隨時終止委托合同。
2、標的是處理委托事務
委托合同是提供勞務類合同,其標的是為勞務,這種勞務體現為委托人為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關于委托事務的范圍,《合同法》并沒有將委托事務限于法律行為,因而解釋上應不限于法律行為。但是,應當指出,委托事務的范圍也并不是沒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務必須是委托人有權實施的,且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行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處理委托事務
受托人處理事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義和費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進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處理受托事務的后果,直接歸委托人承受。這是委托合同與行紀合同、承攬合同、居間合同等類似合同的重要區別。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償,由當事人雙方約定。如約定收取報酬,則為有償合同。如法律沒有另外規定,當事人雙方又沒有約定給付受托人報酬的,則為無償合同。
委托合同自雙方達成一致的協議時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當事人實際履行行為作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為諾-成合同。委托合同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種形式,由當事人雙方自行約定。委托合同無論是否有償,均為雙務合同。在無償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雖沒有支付報酬的義務,但其仍負有其他義務,如支付費用、接受委托事務的結果、賠償損失等,這些義務與受托人的義務是相對應的。因此,無償的委托合同也是雙務合同。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委托合同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委托合同可以是任何形式的,這點和要式合同是不一樣的。并且在實際生活中,大部分的合同都是諾-成合同。在此小編建議大家,簽訂委托合同的時候,一定尋找合適,信任的人作為委托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更多相關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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