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需要中介簽字嗎
居間合同的內容就是中介和買賣雙方約定的服務合同,所以一定需要中介簽字。如果中介不簽字的話?,這份合同的效力就不存在,那么如果以后出現什么法律糾紛,該份居間合同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都沒有辦法得到保障,所以居間合同一定要中介確認并且簽字。
居間合同有什么內容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居間合同中,承擔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義務的一方為居間人,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托人。居間亦為一種古老行業,希臘、羅馬時期就產生了這種制度。延至近代,法國商法典率先設置了居間人的規定。德國在民法典中規定了居間合同,又在商法典規定了商事居間人。日本民法無商業居間的規定,但在商法上設有關于以商行為媒介為目的的居間營業的規定。瑞士債務法并不區分民事居間與商業居間而對居間進行統一規定。我國古代,即有居間,居間人被稱為牙郎或牙行、牙紀。解放以前,民國民法即仿瑞士債務法體例專門規定了居間。改革開放以后,居間活動在我國十分活躍,證券交易、商品買賣、貨物運輸、出租賃用、職業婚介等領域均出現各種形式的居間人,從而也導致居間糾紛日益增多。但在合同法頒布實施前,我國并無關于居間制度的規定,不僅導致居間行業運行狀態混亂而且使法院在處理居間糾紛時處于無法可依的困境。
《合同法》第23章,專章對居間合同制度作了規定,適應了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是我國居間制度發展史上的一大進步,對于調整、規范、保護、促進居間業的發展必將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從合同法第23章的規定看,主要是確定了居間合同的概念、居間人的義務、居間報酬的確定等項內容。具體包括:
1、確定了居間合同的法律概念(第424條)。
2、明確了居間人的法定義務。包括:向委托人如實報告有關訂立合同機會的事項;不得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否則就不能要求支付報酬并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425條)
3、確定了居間報酬和居間費用的承擔原則。規定居間報酬可以約定,未有約定時合理確定;居間費用由委托人承擔(第426、427條)。
綜合上面的介紹,居間合同的內容就是中介和買賣雙方約定的服務合同,所以一定需要中介簽字。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居間合同有什么內容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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