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駁回起訴,證據是否退回原告
需要看證據的性質或者判決結果,如果是駁回訴訟請求的,相關證據原件是可以退回原告,或者是證明身份的如身份證等,給法院可以交給復印件。如債務等案件中的借條等,如判決一方給付后,證據原件是要附案卷的,當事人可以留復印件。
法院駁回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駁回。情形如下:
1.主體不適格,既包括原告主體不適格,也包括被告主體不適格。
2.被告不明確。
3.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未聲明有仲裁協議,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辯期內以雙方當事人曾自愿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應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為由提出管轄權異議,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后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但仲裁協議、仲裁條款無效、失效或者內容不明確無法執行的除外。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發現雙方當事人所爭議的是勞動爭議,依據勞動仲裁前置原則,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告知原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后,發現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事項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圍,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
8.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受理后才發現的,應當依法裁定駁回起訴。
9.對判決、裁定以及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實、理由起訴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發現的,依法裁定駁回起訴,但從程序上撤訴、因證據不足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除外。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大部分情況下當駁回訴訟之后,一般證據都會退回原告的,當然針對不同類型的案件以及不同類型的證據,很有可能會出現法院沒有退還證據的情況,建議這種情況可以聯系律師幫忙處理,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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