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書效力認定是怎么規定的?
婚內簽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有效,夫妻雙方可以自愿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還是共同所有,婚內財產協議中三種限制效力的約定
1、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免除的約定
撫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責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內財產協議中關于不要孩子,誰要孩子誰承擔孩子的一切撫育費用的約定,不能說完全無效,但是當承諾全額承擔孩子撫育費的一方陷入經濟困難、無力獨自承擔孩子的撫育費用時,另一方顯然有共同承擔的義務。
2、對第三人的債務由一方承擔的約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形成的債務,這類約定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時才有效。否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該協議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3、對夫妻間扶助義務免除的約定
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間的扶助義務,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時,另一方應積極地承擔。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醫藥費用。
二、婚內財產協議范本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乙方雙方與××年××月××日在新城區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現雙方為合法夫妻。甲乙雙方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現有房產一處,位于×××,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甲方。該房屋共計35萬由甲方支付25萬元首付款,其余辦理按揭。裝修及家具、電器的購買由甲方出資。如果雙方離婚,該房產及房內家具電器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協助辦理房屋過戶到乙方的手續,房屋過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2、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于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3、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
1)甲乙雙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2)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后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對于共同財產的保管約定:甲乙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全部收入情況(包括除工資外的額外收入),并定期將各自全部收入的95%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賬戶,視為共同財產用于共同生活的開支。其余的5%視為個人財產與對方無關。共同的賬戶由女方保管進行統一支配,用做家庭開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義務。
5、對于離婚的約定:
6、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衷心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愿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7、雙方自愿簽訂,清楚了解其協議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約定內容。
8、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名)
乙方: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都可以接受婚內財產協議,雙方彼此在財產收入的這個問題上都比較獨立,至于財產分割協議,并不是必須以雙方解除婚姻關系作為生效的前提條件。但要注意,即便有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沒離婚之前夫妻之間的這種扶助義務是不能免除的。
婚內財產協議的法律效力
夫妻婚內協議怎么寫
離婚夫妻婚內財產分割可以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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