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后還可以起訴財產分割?
離婚后還可以起訴財產分割的,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離婚后,發現對方轉移、變賣、隱匿財產的行為,有新的證據的,可以請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協議離婚后財產還可以重新分割的情況有:
1)協議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后,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
應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二、民事訴訟的流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在當代社會,一般情況下離婚的時候都會將所有的事情都處理的非常的清楚明白,這樣的話也可以完全的斷絕關系,但需要明白的是,有的時候存在著轉移財產的問題,那么事后是可以再次進行一個起訴的。
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怎樣的
最新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離婚財產分割與賠償計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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