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訴訟地位
訴訟地位指的是訴訟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相關當事人在訴訟中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廣義上,原告、被告、第三人是當事人,也就是說訴訟地位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狹義上,第三人只是訴訟參加人,不是當事人。
雙方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完全平等。訴訟地位平等,也就是訴訟權利和義務平等。訴訟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雖有原告、被告、第三人等不同的訴訟稱謂,但在訴訟過程中的訴訟地位是平等的,不分優劣和高低。民事訴訟當事人雙方,在訴訟中平等地享有訴訟權利,平等地承擔訴訟義務。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平等,在民事訴訟中表現為兩種情況:一是雙方當事人享有某些相同的訴訟權利,例如雙方當事人都有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提供證據、請求調解、進行辯論、提起上訴、申請再審等權利。二是雙方當事人享有對等的訴訟權利,例如原告有提起訴訟的權利,被告有提出反駁和反訴的權利。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是互相對應的,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平等,承擔的訴訟義務也是平等的,例如雙方當事人都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遵守訴訟秩序等。當然,由于當事人在訴訟中擔負的具體角色不同,在某些情況下,他們所承擔的訴訟義務也不盡相同,不履行訴訟義務的后果亦有差異。因此,無論從訴訟權利來看,還是從訴訟義務來看,當事人雙方平等都不意味著其訴訟權利、義務是完全相同的。
什么是法律地位
法律地位(實即法律上的人格或者稱為權利能力),指法律主體享受權利與承擔義務的資格。也用以指法律主體在法律關系中所處的位置,它常用來表示權利和義務的相應程度。法律地位一般由其他社會規范、習俗先行限定,由法律最終確認后生效。
根據具體取得方式的不同分為以下兩種:1、自動取得的地位:為法律規范生效區間內法律主體自動獲得該種權利義務關系,如公民的勞動權。2、主動取得的地位:為法律主體事實參與法律關系的狀態為法律承認而獲得,如注冊一家公司法人。
兩者之間區別
所以我們能夠分辨出,法律地位是從法律領域的角度對于各種人與人、人與組織、組織與組織等關系的身份進行權利和義務的區分和定義,而訴訟地位是從當事人進入訴訟程序后,當事人不同身份所具有的權利和義務,這兩者是不一樣的。以上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總結的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遇到復雜的法律問題,律霸網也向您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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