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婚前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屬于共同財產嗎?
男方婚前買房婚后共同還貸是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定義是什么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三、哪些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四、哪些為夫妻的單方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由正文我們可以知道,如果是在婚前購買的房子,那么遵從誰購買財產歸屬誰的原則,即使是配偶在婚后共同參與償還貸款,也是不改變房子的歸屬。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購買的,那么該處房產就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雙方也有一定的義務共同償還該房子的貸款。
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抵押夫妻共同財產如何應對
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被追回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刑事判決書網上能否查到
2021-01-09抵押擔保合同(樣本)
2020-12-20交通法第90條扣分嗎
2021-03-07本人需要繳納失業保險滿幾年
2021-01-15撤銷婚姻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2020-11-14軟件侵權能兩人一起實施嗎
2020-11-16是否可以直接處分質押物
2020-12-03關于酒駕肇事后報警接受處理該如何認定?
2020-11-15餐飲業給員工簽合同包含哪些保險費用
2020-12-28勞動者月中入職當月是否有工資
2020-11-2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舉證責任有哪些規定
2021-02-04涉外勞動糾紛案件的處理方法有哪些,境內涉外勞動關系有哪些
2020-11-27進出口貨運保險投保的基本內容
2020-11-15保險合同的補償性要如何體現
2021-03-09為員工購買保險算工資福利嗎
2021-03-14交警調解保險公司不出面怎么辦
2021-02-09交通事故同等責任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2021-02-28土地承包后可以轉包嗎
2020-12-21自留地與機動地的區別
2020-12-11承包的荒山可以轉讓嗎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