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后離婚財產分割應如何分?
一般來說,拆遷房夫妻離婚房產也屬于夫妻雙方所共同擁有的房產。在《婚姻法》中夫妻二人的財產分為夫妻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分類的目的是便于夫妻二人進行財產分割。當然夫妻財產分割是必須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的,男女雙方都不能剝奪另一方獲取自己應得財產的權利。
由于拆遷房取得方式的多樣化,拆遷房房屋權屬狀態也是多樣化,拆遷發房離婚分割情況具體需要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拆遷房權是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此種拆遷應該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而且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如果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拆遷房權是在結婚登記之后取得的,該被拆遷房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這種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遷房與安置房產權調換之間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依法分割。
5、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拆遷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說到拆遷房是不是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這樣就要看一下該拆遷房是你們夫妻是在婚后購買還是婚前購買,如果該拆遷房是你們夫妻雙方在婚前買的,那么該拆遷房屬于購買的那個人,如果該拆遷房是你們夫妻雙方在婚后買的,那么該拆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夫妻對共同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協議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首先,我們來了解下夫妻共同財產包括的內容: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其次,我們來看看協議離婚財產分配辦法:
1、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2、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具體說來,夫妻離婚財產分配原則如下:
(一) 夫妻之間對財產的協議優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四) 照顧無過錯方;
(五) 照顧付出較多方。
最后,我們來了解下分割夫妻財產需要注意的問題:
在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前提下,法院應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財產。原1980年婚姻法對此項規定的表述是照顧女方和子女的權益。在大多數情況下,夫妻離婚,家庭成員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
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別強調了對子女權益的保障,將其作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優先考慮的因素,將原條文中“女方權益”和“子女權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調換,修改為“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是否要考慮照顧無過錯方的利益呢?最高人民法院1993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意見》中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堅持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但根據本法的規定,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法院考慮的因素僅是子女權益和女方權益,不涉及過錯或無過錯的因素。
但為了體現公平,照顧無過錯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綜合上面所說法的,在離婚之后只要是夫妻期間續存的財產那么都是屬于共同的財產,都必須要進行平分,而且任何一方都不能干擾另一方爭奪財產的權利,所以,財產的分法不是誰說了算是法律說了才算,只有公平的分割,才能減少幾方的矛盾。
最新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
2020年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離婚債務如何分割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什么食品可以申請專利
2021-02-23定金是合同額度的多少
2021-03-12個人能做傷殘鑒定嗎
2020-11-11保管合同沒約定生效期限
2021-02-22怎么做才能進行人才保密
2021-02-09公司不按制度處罰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0-11-26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案例評析
2020-11-26游客如何投保境外旅游保險
2021-01-23車輛失而復得 保險賠償該退
2021-01-08開車撞了人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2021-02-03村干部挪用土地出讓金怎么處罰
2021-01-08戶口已經轉出能否獲得林地補償呢
2021-02-12拆遷補償方案可以不公告嗎
2021-03-24商鋪拆遷補償如何談個好價錢,談判技巧原則有哪些
2020-11-27地鐵拆遷補償不合理怎么辦
2020-12-18城中村能按照補償標準來賠償嗎
2021-02-27公租房能購買嗎,遇到拆遷應該如何補償
2020-12-10拆遷分的安置房的房產證要多長時間能拿到
2021-01-11國有土地使用證地皮拆遷怎樣補償
2021-02-02北京市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