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樣式
××××人民法院
(××××)執×字第××號
××××(寫明第三人的姓名或名稱):
本院在執行....(寫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案由和字號)一案中,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你(單位)享有到期債權,現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申請,要求執行對你(單位)的到期債權。經審查,本院認為,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61條、第67條的規定,通知如下:
一、收到本通知十五日內直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你(單位)對被執行人×××所負的到期債務××元,并不得向被執行人清償。
二、如有異議,應當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提出;若擅自向被執行人×××履行造成財產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財產范圍內與被執行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外,本院將依法追究你妨害執行的法律責任。
逾期不履行又不提出異議的,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本院地址:聯系人:
郵編: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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