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遲延履行義務
遲延履行,在廣義上包括給付遲延(債務人的遲延)和受領遲延(債權人的遲延)。給付遲延是指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到來時,能夠履行而沒有按期履行債務。受領遲延則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做出履行時,未能及時接受債務人的履行或沒有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提供必要的協作。《合同法》第94條第3款所規定的當為給付遲延。
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到來后,未履行債務,按照債權人是否需經過催告才能解除合同,可以將履行遲延導致的合同解除分為兩種,一是非定期行為履行遲延的合同解除,二是定期行為履行遲延的合同解除。
給付遲延,是指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到來時,能夠履行而沒有按期履行債務。其構成要件為:
(1)須有債務存在;
(2)履行須為可能;
(3)須債務履行期已屆滿;
(4)須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未履行;
(5)須無法律上的正當理由。
二、遲延履行義務有哪些后果
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對被執行人須履行的?義務規定了期限,若被執行人超期限履行其義務,便是遲延履行。被執行人遲延履行義務的后果可分兩種:被執行人遲延履行的是給予金錢的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加倍是指在原有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利率按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計付。被執行人遲延履行的是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延遲履行金。如果遲延履行已給申請人造成損失的,應由被執行人雙倍補償申請執行人已受到的損失;如果沒有造成損失,遲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決定。被執行人遲延履行的,遲延履行利息和履行金自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在遲延受領的情況下,債權人應依法支付?違約金,因此給債務人造成損害,則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債務人得依法自行消滅其債務,如以提存的方式消滅債務。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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