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足的案子回撤訴嗎
如果是證據不足的案子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撤訴
審查起訴的結果有哪些
一、提起公訴
1、提起公訴的條件
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2、起訴材料的移送
案卷材料和全部證據,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的材料,證人改變證言的材料,以及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其他證據材料。
二、程序倒流
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符合刑訴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于犯罪事實并非犯罪嫌疑人所為,需要重新偵查的,應當在作出不起訴決定后書面說明理由,將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機關并建議公安機關重新偵查。
公訴部門對于本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符合刑訴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退回本院偵查部門,建議作出撤銷案件的處理。
三、不起訴
證據不足不起訴應遵守如下規定:
檢察院對于二次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院對于經過一次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且沒有退回補充偵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審查起訴內容
審查起訴的內容包括:對移送起訴案件的受理;對案件的實體問題和程序問題進行全面審查,監督偵查機關或者偵查部門的偵查活動,糾正違法情況;通過審查依法作出起訴或者不起訴決定等。
1.審查起訴的對象凡是偵查終結而沒有撤銷的案件必然進入審查起訴。
2.審查起訴應調順以下矛盾:
(1)上級檢察院手里有一起小案件
(2)下級檢察院手里有一起大案件
(3)甲地檢察院手里有一起只能由乙地法院審理的案件
3.審查起訴的內容范圍第137條和高檢解釋
4.審查起訴的方法、步驟
(1)審閱卷宗
(2)必須訊問犯罪嫌疑人
(3)必須聽取三種人的意見:被害人、被害人委托的人即訴訟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即辯護人
5.審查起訴后的處理
(1)提起公訴
(2)不起訴
人民檢察院不撤訴的,人民法院會疑罪從無。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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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