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聽說關于結婚之后出軌在家庭,不管是哪一方出軌都會比家庭帶來巨大的創傷,也就意味著雙方肯定會走向離婚的道路,在離婚的時候,關于財產的分割有過錯一方和無過錯一方有不同的規定,那女方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能分多少?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
一、女方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能分多少?
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過錯情形,你可以主張損害賠償,但是這一條在現實生活中由于難以收集證據,法院難以支持。
二、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情況:
我國《婚姻法》第47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因此,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一方過錯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并不存在過錯方應少分或不分的規定,但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當然了,一方自愿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三、具體的財產分配
1、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所得原則上平分,一方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2、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3、具體財產分配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財產分配上是一般會考慮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5、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主張損害賠償。
在離婚的時候主要解決的問題財產分割,因為夫妻雙方在生活的時候共同創造財富,需要在離婚的時候分得自己的那一份,但是在離婚的時候可能會遇到有過錯和無過錯的情況,一般有過錯一方分得的財產相對會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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