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據自己實際情況來判斷是否可以主張違約金。簡單來說,如果雙方協商解除合同,違約金以及違約責任可以根據協商內容來解決;當合同解除并不存在過錯方時,責當事雙方均沒有承擔違約金的必要;當存在過錯一方解除合同時,另一方是可以主張違約金的。
合同解除后,當事人能否主張違約金,就法學方法論而言,不能一概而論,應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而定。
1、當事人協議解除合同的,不論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論當事人是否有違約行為,當事人是否應該向他方當事人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應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
當事人在解除協議中對違約責任有明確表述的,則應該按照解除協議的相關約定來辦。因為《合同法》屬于私法范疇,當事人意思自治是私法的基本原則,只要當事人達成的合同解除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合法權益,就是有效協議,法律沒有理由進行干預,更沒有理由進行否決。
當事人已經達成合同解除協議,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合同解除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終止。關于違約責任的相關內容是雙方之前達成,此時已經終止履行了的合同的約定。當事人不能根據已經終止的合同內容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其次,當事人達成的合同解除協議沒有關于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內容,視為守約當事人放棄了該項權利,對當事人自行放棄民事權利,法律沒有干預的正當理由。
若當事人協商解除合同,并達成相關合同解除協議,但協議沒有對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有相應約定的,當事人在解除協議后另行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損失是不可以的。
2、因不可歸責于任何一方當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權而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當事人均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不可抗力、情勢變更等不可歸責于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當事人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當事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不可抗力、情勢變更等不可歸責于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當事人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當事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3、因一方違約,合同他方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守約當事人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解除合同主張違約金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如果雙方協商解除合同,違約金以及違約責任可以根據協商內容來解決;當合同解除并不存在過錯方時,責當事雙方均沒有承擔違約金的必要;當存在過錯一方解除合同時,另一方是可以主張違約金的。更多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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