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文書的送達,與國內法律文書的送達方式不一樣,具體有以下七種送達方式:
1、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
2、通過外交途徑送達;
3、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
4、向受送達人委托的有權代其接受送達的訴訟代理人送達;
5、向受送達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有權接受的分支機構、業務代辦人送達;
6、受送達人所在國的法律允許郵寄的可以郵寄送達,自郵寄之日起滿六個月,送達回證沒有退回,但根據各種情況足以認定已經送達的,期間屆滿之日起視為送達;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達的,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即視為送達。
人民法院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公約或者按照互惠原則,人民法院和外國法院可以相互請求,代為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和進行其他訴訟行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大一新生體測身亡,學生身亡學校是否有責任
2021-03-05交通事故傷者單方鑒定是否有效
2021-01-30懷孕死刑犯怎么處理
2021-01-19新農村建設征地補償標準
2021-01-30語言暴力可以離婚嗎
2021-02-19中國人和外國人辦理結婚證登記如何辦
2021-02-27指定管轄的特殊原因是何種情況
2020-12-02轉繼承怎么分割財產
2020-11-11商業銀行阻礙相關機構檢查監督的要罰款嗎
2020-11-22合同生效后有異議怎么辦
2020-12-04在商場摔傷,商場不理怎么辦
2021-01-03福利房和集資房有什么不同
2021-03-08勞動合同可以變更嗎
2020-12-13競業限制單方簽字生效嗎
2021-03-05人身意外險的內容
2020-12-17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如何理解
2021-02-05如何確定保險合同賠償范圍
2020-11-29防范保險欺詐的對策是怎樣的
2020-11-29什么是保險受益人,保險受益人的權利義務是什么
2020-12-21代理人的承認可以視為當事人的承認嗎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