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
1、河源市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鑒定委托。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鑒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鑒定委托。當事人委托司法鑒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受理
河源市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書后,應對委托人的委托事項進行審核,并作出如下決定:
1、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委托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于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鑒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說明明理由;
4、對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
初次鑒定
河源市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鑒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鑒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請并經司法鑒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鑒定人完成委托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河源市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
(1)發現新的相關鑒定材料
(2)原鑒定項目有遺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1)河源市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超越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或者執業類別進行鑒定的;
(2)送鑒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3)原鑒定使用的標準、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鑒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4)原鑒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5)原司法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
(6)原司法鑒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鑒定結論的;
復核鑒定
對鑒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鑒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復核鑒定。復核鑒定除需提交鑒定材料外,還應提交原司法鑒定文書。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鑒定委托,司法鑒定機構不得受理:
(一)委托鑒定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的;
(二)發現鑒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鑒定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四)鑒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鑒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鑒定技術規范的;
(五)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或者鑒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鑒定事項同時委托其他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情形。
總的來說,河源市的司法鑒定程序是非常復雜的,如果你的確需要進行司法鑒定,那么你是非常有必要了解以上內容的。據小編了解,雖然也有當事人去錢請教他人來幫助自己進行司法鑒定的,但辦事還是自己來更放心。如果你還需更詳細的了解河源市司法鑒定如何進行,歡迎前來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約定傭金屬于勞動爭議嗎
2021-03-05抵觸申請對專利新穎性的影響是什么,有哪些構成要件
2020-12-28扣押勞動者工資作為保證金的勞動合同無效
2021-03-18在合同里約定安全免責條款有效嗎
2021-03-23擔保合同債務人與主合同不一致,這個合同有效嗎
2021-03-06對已解散的公司如何起訴
2020-12-17工傷事故等級有哪些
2021-01-08勞動爭議仲裁管轄地
2020-12-18平安意外險的含義是什么
2021-03-17保險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什么
2021-01-09投保人有哪些主要義務
2020-12-31保險合同效力的變更
2021-01-17人身保險合同中“違法行為免賠”條款應該如何理解
2021-01-07交強險實施后車賠付要如何去計算
2021-02-05偽造 涂改有關證明騙取保險金案
2021-03-11土地出讓和土地轉讓的區別是什么
2020-12-17不服征地拆遷補償方案,可重復申請行政復議嗎
2021-01-19拆遷安置補償沒有談攏,拆遷方可以強制拆房嗎
2021-02-04征地拆遷中,對于拆遷補償方案不滿意怎么辦
2021-03-14拆遷授權委托書如何書寫呢
202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