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探視權孩子不愿意見怎么樣辦?
不能以兒童為對象強制執行探望權。在探視權實施過程中,有時會出現兒童拒絕探視的情況。這種情況應該根據不同的情況區別對待。1. 如果孩子受到教唆、誘惑或恐嚇,并表示不愿被探望。這時,法官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母之一進行批評和教育。必要時,可以采取強制罰款、拘留等措施,責令改正。2. 根據孩子的具體年齡和實際的辨別能力,推斷出孩子拒絕探望父母的真正原因,然后依法處理藥物。3.做好幼兒的思想工作法官責令直接撫養幼兒的父母配合法官對幼兒進行教育,說服幼兒同意并接受另一方家長的來訪。
由于探望權是一項與人有關的權利,即使法院判決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探望權也不能被強制執行。法院只能要求監護人配合。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約定;沒有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探望孩子的權利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應當中止探訪權;中止后,應當恢復探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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