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會聽到有人說“你侵犯我隱私權”,那么這其中的隱私權到底指的是什么。隱私權簡單的來說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和信息受到法律的保護,不會被其他人非法收集、公開、利用的一種權利。那么關于侵犯隱私權的賠償責任是什么?下面,就由律霸小編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的解答。
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第一款,我國侵害公民隱私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對于正在發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揚傳播受害人的隱私資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領域等,可以請求停止侵害,防止損害結果的發生或擴大等。
(2)賠禮道歉
(3)賠償損失
隱私權的賠償范圍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損害進行賠償;二是對受害人因隱私權受到侵害而產生的其他損失進行賠償,主要指財產損失。
二、有關規定有《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第二款,當對隱私權人產生嚴重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成應當承擔上述法律責任外,還將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要考慮以下因素: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有時候,侵犯隱私權也可能會導致隱私權人的財產損失,從而承擔財產賠償責任,但是,賠償責任一般限于侵權行為直接導致的財產損失。
四、以下情況,侵權人將承擔行政、刑事責任:
1、《刑法》有如下關于侵犯隱私權的規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2)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2、《治安管理處罰法》也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3、現下,有人喜歡“撬開”他人的網絡空間、電子郵箱,獲取隱私圖片、視頻在網上傳播,其中不乏淫穢、色情圖片,但這樣的行為很可能涉及更加嚴厲的刑事 犯罪,即傳播淫穢物品罪、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等。有關規定參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 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在上文中,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侵害公民隱私權的責任方式以及侵犯隱私權的侵權人將承擔行政、刑事責任。如果您還需要了解關于隱私權糾紛等的其他法律問題,您可以在律霸網站向我們的專業律師進行提問。
隱私權與名譽權的區別有哪些?
隱私權的意義以及保護措施
隱私權所包含的范圍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債務人提供房產抵押有期限嗎
2021-02-18父母離異后誰是監護人
2020-11-20孤老的監護人如何指定
2021-02-06贈與財產是否要交稅
2021-01-30發生交通事故,警察依據什么判定責任歸誰
2020-11-30單方解除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1-01-05工會的社會職能
2021-02-05交通肇事逃逸后,被保險人哪些請求商業險賠付獲支持
2021-01-27怎樣為車輛買保險
2020-12-07意外傷害保險證明材料有哪些
2021-02-14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確定的方式是怎么樣的
2021-01-04交通事故對方不理賠可以起訴嗎
2021-01-04為什么會出現保險公司的賠款少于車禍事故實
2020-12-17保險欺詐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2021-03-05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賠合法嗎
2021-01-21保險理賠修理費可以申請保全嗎
2021-03-25被保險人的權利
2021-02-05保險公司理賠要經過哪些程序
2020-11-25土地轉包合法嗎
2020-12-06簽訂土地流轉合同要注意什么
2021-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