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橋西區律師 ? 邕寧區律師 ? 涿州市律師 ? 鎮巴縣律師 ? 六合區律師 ? 陽曲縣律師 ? 秦安縣律師 ??
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有什么糾紛都會尋求法律途徑進行解決,最常見的就是民事糾紛了,一般民事糾紛有一審、二審以及民事審判監督程序,大家可能對于一審二審可能比較熟悉,但是關于民事審判監督程序就比較陌生了。那么,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民事審判監督程序的相關法律知識。
一、概念
民事審判監督程序即民事再審程序,是指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人民法院認為確有錯誤,對案件再行審理的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只是糾正生效裁判錯誤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審理的必經程序,也不是訴訟的獨立審級。
二、申請再審
法律對當事人申請再審規定了一系列的條件,當事人申請再審符合這些條件的,才能引起再審程序,否則,則不能引起再審程序的發生。
申請再審的條件
(一)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提出申請再審的只能是原審中的當事人,即原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判決其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二)申請再審的對象必須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申請再審。可以申請再審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為一審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訴,但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未提起上訴的裁判、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裁判。可以申請再審的調解書包括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在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基礎上制作的調解書。
(三)申請再審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2年內提出。超過2年期限的,即使申請再審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發再審程序。
對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時間,民事訴訟法未直接作出規定。但從立法的總體精神看,對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時間與對判決、裁定申請再審的時間應是一致的。
(四)申請再審必須符合法定的事實和理由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裁判已經生效的案件,申請再審必須具備應當再審的法定事實和理由: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申請再審的范圍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0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當事人就離婚案件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的,如涉及判決中已分割的財產,人民法院應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的規定進行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立案審理;如涉及判決中未做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應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后維持原判的案件,當事人不得申請再審。
小編在這里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什么是民事審判監督程序,也就是再審,提出再審申請的條件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都可以提出再審的,如果大家遇到了關于再審這方面的困惑,小編建議大家最好找專業的律師進行咨詢,他可以結合具體的案情給大家提供專業的建議。
民事再審申請書要提交幾份?需要注意哪些細節
什么是申請再審,如何申請再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萬育緒律師,中共黨員,中華律師協會會員,具有證券業從業資格和相關會計、稅法知識,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法律研究和實踐,曾擔任某大型集團企業法務主管,有較強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工作經歷。自執業以來先后辦理了各類訴訟及非訴法律事務,尤其精通民商事案件的辦理,長期專注于企業內控管理、合同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票據糾紛、證券法與金融法律業務、侵權損害賠償糾紛以及常年法律顧問事務。常以誠信為本,勤勉盡責的工作態度深受當事人的信任和好評,愿以豐富的社會閱歷和執業經驗,為您或您的單位提供專業、周到、盡責的法律服務。
子女有能力贍養父母能辦低保嗎
2021-02-14什么是收益性股權融資
2020-12-01軍人離婚應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2-17移送管轄案件能否不予受理
2020-12-17申請傷殘鑒定有什么程序
2020-11-14法院強制措施是否影響征信
2020-11-23北京房產糾紛律師:北京市房地產抵押登記辦理程序
2021-01-14人員聘用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2021-01-30勞動爭議的法院管轄地如何確定?
2020-12-14勞動糾紛勞動局該不該管
2021-01-01校方責任險賠付比例
2021-03-01保險公估人承擔過錯賠償責任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2021-01-06人身保險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2020-12-25如何進行保險理賠程序,保險理賠時效又是幾年
2020-12-04保險公司誤導 拒賠理由無效
2021-01-19養老保險辦理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1-03-22快速理賠定損書范本是怎樣的
2020-11-21交警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幾天
2021-01-30保險公司被判賠償焦點案例
2021-01-12保額與保費是同一個概念嗎?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