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貸款購房的,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是個人財產,則不屬于共同債務,產權是誰的就由誰承擔。
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1條、第23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離婚時沒還完的房貸要看這套房子是不是共同財產,如果是共同財產的話自然產生的房貸也是屬于共同債務的了。夫妻離婚時沒還完的房貸分配的問題產生了爭議,不知道它到底怎么分,需要幫助的時候可以來律霸網找律師咨詢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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