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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就會有市場競爭,競爭也有多種方式,而現在有些經營者在利益的驅使下,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使出各種手段來排除或者限制這種市場競爭,這樣就導致了價格壟斷,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擾了市場資源配置,這樣就不利于經濟的發展,嚴重的壟斷行為還會侵犯消費者的正當消費權益。因此,要保證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轉,就必須對價格壟斷行為進行制止,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權益。那價格壟斷行政處罰有哪些呢?下面我們來具體了解一下。
一、處罰標準
對價格壟斷的行為實施以下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處罰基數:違法所得
從輕處罰:違法所得1.5倍以下罰款;從重處罰:違法所得2.5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2、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
處罰基數: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從輕處罰: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經營者為個人的處5萬元以下罰款,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可以處12萬元以下罰款;從重處罰: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經營者為個人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可以處2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3、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二、行使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經營者有本法第十四條所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有關法律對本法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處罰及處罰機關另有規定的,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3、《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國務院第585號令)第五條“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
較大幅度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行業協會或者其他單位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對經營者依照前兩款規定處罰;對行業協會或者其他單位,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攤銷登記、吊銷執照。
4、《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國務院第585號令)第十一條“本規定第四條、第七條至第九條規定中經營者為個人的,對其沒有違法所得的價格違法行為,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十條規定中經營者為個人的,對其沒有違法所得的價格違法行為,按照前款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因此, 切莫一時鬼迷心竅,為了個人利益而去做違法的事情,如果抱有僥幸心理進行價格壟斷,對于這個違法所得的價格行為,法律定會嚴懲不貸。情節較輕的價格壟斷行政處罰無論是否有違法所得或者沒有,都將處以較大金額的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如果是嚴重情形的價格壟斷,處罰就將是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了。任何違反法律行為的不當得利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請大家務必遵守法律法規,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
反壟斷法全文
行政壟斷的危害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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