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可以調解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可以調解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解工作。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并納入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和監督的內容。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第十條 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對于舉報、投訴的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及時轉送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投訴人。
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該怎么辦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可以調解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解工作。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趙保明律師 男,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2014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獲刑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學歷。趙律師熟悉刑法、訴訟法、民法、合同法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專業知識扎實,思維敏捷,辦案風格嚴謹,始終堅持“以合法方式讓當事人獲得最大利益,為建設法治社會而不懈努力”的辦案理念。 參與辦理的部分刑事案件包括:王某陽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陳某元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職務侵占罪、強迫交易罪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林某波涉嫌詐騙罪、盜竊罪案,林某威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取保候審),尹某沖涉嫌非法拘禁罪案(取保候審),陳某華涉嫌詐騙罪案(取保候審),張某金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案(緩刑),陳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減輕處罰),宋某波涉嫌詐騙罪案,李某飛涉嫌行賄罪、受賄罪案、歐某沖涉嫌職務侵占罪案(取保候審),李某瑾涉嫌行賄、受賄罪案,湯某坤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案以及麥某畔涉嫌故意傷害罪案等刑事案件。 參與處理的部分民事案件包括:廣州市某醫院訴某公司合作合同糾紛案,余某兒合同糾紛再審案,陳某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陳某鳳房屋買賣合同糾
租房有停車場很吵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1-02-23到法院能和娘家人斷絕關系嗎
2021-03-02猜疑屬不屬于家庭冷暴力
2021-03-05商場受傷有賠償嗎,商場受傷賠償金額怎樣來定
2021-01-09土地確權女兒可繼承嗎
2020-11-16續簽的勞動合同期限必須原來的一致嗎
2020-11-27解除勞動合同最多賠償多少個月
2021-03-03解除競業限制是勞動仲裁嗎
2020-11-18投連險有什么風險
2021-02-19汽車全險包括什么
2020-12-04保險公司是否應被追加為被告
2021-02-25肇事司機自己被撞 保險公司應否賠償
2021-03-02無證駕駛出事故強制保險不應免
2021-01-18商業第三者險的賠償計算方式
2020-11-22怎樣提前解除保險合同
2021-02-28保險索償手續如何辦理
2020-11-23保險受益人是如何確定的
2021-01-18買了保險≠進了保險箱 六種情況下汽車出險不賠
2021-01-03土地承包經營權適用什么法律
2021-01-06土地流轉金遲遲沒有到賬,農民又該如何維護自己參與土地流轉的合理收益
202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