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傷殘鑒定時間多長
1、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期限: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2、工傷傷殘鑒定期限: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3、傷情鑒定有時間限制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傷殘鑒定沒有明確時間限制,但通常在工傷認定之后,待傷情相對穩定時進行。要提醒你的是,工傷認定有時間限制。如果你錯過工傷認定的時間,就不能再申請工傷認定,更不談傷殘鑒定了。依據是下面兩條規定?!豆kU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豆kU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是進行司法鑒定,那么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如果我們所發生工傷之后申請鑒定的,那么會在傷情比較穩定的時候進行鑒定。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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