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是指已經成立并取得法人資格的公司因為特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現使公司消滅的法律行為。能夠引起公司解散的原因很多,歸結起來主要包括三大類:法定解散、強制解散以及股東請求解散。如果是股東請求解散的,哪些情況下股東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訴訟?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專業律師解讀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要注意的問題。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股東何時可以起訴要求解散公司?
法律規定了在以下四種情況下,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2)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3)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2、股東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以誰為被告?
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以公司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東為被告一并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將其他股東變更為第三人;原告堅持不予變更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原告對其他股東的起訴。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告知其他股東,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參加訴訟。其他股東或者有關利害關系人申請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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