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誹謗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權利,侵犯的對象必須是特定的個人。網民和村民舉報某些違法違紀現象,當然會指向涉嫌違法違紀的具體特定個人,因此,其舉報行為所以很容易以此被認為是誹謗行為。
2.誹謗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捏造并散布某種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虛假事實的行為。首先,行為人必須是憑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實。如果行為人不是捏造事實而是舉報失實或與客觀現實有出入,不能視為憑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實,當然就不應該按誹謗罪論處。其次,行為人捏造的事實必須是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事實。如果人民群眾據實舉報或舉報失實,雖然會對被舉報人的人格、名譽有所影響,其行為也不應該被認定為誹謗罪。第三,行為人必須以口頭的、文字的或者音像的方式散布所捏造的事實。如果舉報失實或只是在一定小范圍內擴散,沒有顯現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當然就不能認定其構成誹謗罪。上述三方面內容必須全部具備,才能構成誹謗的事實,缺一不可。
3.誹謗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也就是說,涉嫌犯誹謗罪者都是一般的自然人。
4.誹謗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損害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目的。
刑法規定,誹謗罪必須是誹謗行為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誹謗行為手段惡劣的、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引起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殺的等等。即便是有一般性誹謗行為,也應該按照治安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處理,而不能按照誹謗罪論處。由此可以看出,網民和村民舉報某些違法違紀現象,可能會有某種不恰當的做法,但沒有采取惡劣手段沒有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是不應該按照誹謗罪處理的。
立案標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于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處理辦法:依照刑法典第246條的規定,犯誹謗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也就是說,即便舉報行為構成了誹謗犯罪,只有受害人自己去人民法院控訴遭受誹謗行為傷害的事實,人民法院才得以處理,受害人不告訴的就不予處理。但是,如果誹謗行為足以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公安機關與公訴機關依然可以依法處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傷爭議調解協議書
2021-01-15中華老字號申請需要多少錢
2021-03-17債權受讓人是什么意思
2020-11-21多少周歲勞動者依法享有自主擇業的權利
2020-12-06乙方沒有履行租房合同怎么辦
2021-02-23財產損失鑒定報告需要提供的資料清單有哪些
2021-03-13訴前調解要注意什么
2021-01-30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及賠償標準
2020-12-30拼裝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由誰賠償
2021-02-07飛機延誤險賠償太低怎么辦
2020-12-10保險合同保證金是如何規定的
2020-11-16新《保險法》實施將帶來什么
2021-02-05擅自轉讓保險車輛 發生事故無權索賠
2021-02-21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產品應該怎么做
2021-01-11什么叫做保險中的責任限額
2020-12-05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保險公估機構管理的通知全文內容有哪些
2020-11-18保險受益權行使相關問題
2021-01-31棚戶區改造標準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3-01農村土地確權糾紛怎么解決
2021-01-04拆遷評估后多長時間補償拆遷
202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