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絡人身攻擊名譽權怎么處罰?
在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網絡造謠怎樣處罰要依據是否構成犯罪而定,構成犯罪的按誹謗罪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承擔侵權的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散布謠言行為如何認定?
本行為在客觀上主要表現為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散布謠言,是指捏造沒有事實根據的謠言并向他人進行傳播的行為。如制造將要發生地震、戰爭的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是指編造火災、水災、地震、傳染病爆發、火警、治安警情等虛假險情,并向有關部門報告的行為。上述行為的客觀后果足以引起群眾恐慌,干擾了國家機關以及其他單位的正常工作,擾亂了社會秩序。
行為人在主觀上表現為故意,過失實施上述行為的,不構成本行為,行為人的動機具有多樣性,有的是為了故意制造社會混亂,破壞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有的是出于報復,給某些單位施加壓力,有的是出于精神空虛,為了尋求新意、看熱鬧,等等。行為人的動機不影響本行為的構成,但可以作為給予其處罰輕重的依據之一。
網絡科技發展日益更新,關系也變得錯亂復雜,每個公民在網絡上發布內容或發言時都應該合法合規,不得隨意傷害他人,攻擊他人。人們在網絡社交時也要學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權和傷害是要懂得及時保護自己,向有關監管平臺進行舉報。
網絡侵犯名譽權異地起訴可以嗎?
侵犯名譽權的處罰是怎樣的
侵犯名譽權到哪里起訴?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分紅股和原始股的區別是什么
2020-11-08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技巧
2021-01-18發明專利申報步驟是什么
2021-03-20車輛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2021-03-14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2020-12-12偽造房產證來抵押借款是什么罪
2021-02-06父母可以贈與房產給還沒大學畢業的兒女嗎
2021-03-05承攬關系與雇傭關系如何區分
2021-02-19雙倍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什么
2021-02-04勞動糾紛可以凍結公司基本賬戶嗎
2021-02-18車上人員險保額多大
2020-11-11人身保險中投保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2021-01-11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2-03無證駕駛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能否免責
2021-03-20保險條款不符合《道法》 法院判無效
2021-02-08北京可以注冊保險代理公司嗎
2021-02-07保險公司及工作人員的禁止行為包括哪些
2020-11-24保險公司有哪些盈利方式
2021-02-05保險法修訂擬擴大保險公司經營范圍
2021-02-17我國保險法上受益人如何變更
202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