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離職勞動仲裁期間還需要上班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迫離職勞動仲裁期間還要不要上班是沒有規定的,但既然被迫離職的,用人單位是不想勞動者繼續工作,所以一般是不上班的。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不服勞動仲裁,起訴的程序怎樣
按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并提交相應的材料,如起訴狀、勞動仲裁裁決書等。
起訴后,要按照以下的程序進行:
1、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提起訴訟請求,并提交起訴狀;
2、法院審查后,作出受理決定的在7日內立案,作出不受理決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勞動爭議訴訟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內繳納訴訟費,逾期未繳會視為自動撤訴;
4、在立案后,法院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至被告;
5、雙方當事人在法院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6、在立案后,法院組成合議庭,安排好合議庭的人員告知當事人;
7、法院安排好開庭時間和地點后,通知當事人和起訴參與人;
8、法院開庭審理后,會核實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等訴訟程序;
9、法院調解成功的,將制作調解書,若調解不成功,法院即作出裁決。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迫離職勞動仲裁期間還要不要上班是沒有規定的,但既然被迫離職的,用人單位是不想勞動者繼續工作,所以一般是不上班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幾日
2020-11-15法律援助對象及范圍
2021-01-27商標證書沒下商標可認轉讓嗎
2021-03-02無錢還債擔保公司拖車合法嗎
2021-03-21格式條款的特征有哪些
2020-11-09經偵傳喚可以不去嗎
2021-03-20發現對方可能拖欠貨款怎么辦
2021-03-11信用卡違約金按天算嗎
2021-01-03退股能否競業限制
2020-12-31簽勞務合同有什么待遇
2021-03-18壽險投保流程是怎樣的
2021-03-22人壽保險理賠都有哪些注意事項
2021-03-25交通工具意外保險條款有哪些
2020-11-25法律對保險事故的鑒定是怎樣規定的
2021-02-28對保險公司的組織機構的規定是怎么樣
2021-02-02意外險拒賠的幾種情況分別是什么
2021-01-26車險理賠需要帶什么材料,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1-30保險公司聲譽風險管理指引
2021-01-01被保險人在索賠中的權利和義務
2020-11-12拆遷登記之后戶口遷移有影響嗎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