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違建拆除,是不是可以獲得合理補償
先來給大家解釋下啥叫“大棚房”,大棚房在最初的時候是指建大棚,用于搞農業生產的。不過后來慢慢演變到人們打著“大棚房”的旗號,在耕地上亂建農房經營會所,有的人甚至建廠房,搞生產經營,這些改變土地原有使用用途的建筑被統稱為“大棚房”。
再說,國家規定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條例規定:占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占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明知是違章建筑,哪里還能有補償,還是自己拆除的好,免得政府組織拆除,那就得不償失了,還得付工時費,結果還是拆,如果暴力拒拆,那是加重了違法。
對于違建的“大棚房”在拆除上是誰違建誰拆除,換而言之,責令整改的時候,拆除費用也需要違建人自己付費。拆遷費用雖然不多,但是看著自己建造起來的房屋被拆遷還需要自己再付費是否很憋屈?我想這也是政府對那些違法行為的變相懲罰吧。
在我國的大棚房整治中,許多地方都是進行強拆,包括對超過標準的大棚看護房。但是對于真正的農業大棚,國家不會進行強拆。如果因為國家征用土地而不得不拆除農業大棚,肯定要進行相應的補償,包括地上附著物補償,青苗補償及農民的安置補償。但大棚房顯然不在此之列。
相關法律規定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第三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從重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
(二)超過批準數量,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
(三)非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
(四)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基本農田的。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占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占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侵占、挪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違法的大棚房進行拆遷時,由于違法的大棚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拆遷時是沒有經濟補償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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