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買拐賣兒童限制自由將按照什么罪處罰?
收買拐賣兒童限制自由將按照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進行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的行為是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并對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實施人身控制。這里的收買,是指以錢物購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將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和懲罰。
二、相關內容拓展
1、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處理
根據刑法第241條第2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應定強奸罪。第4款規定,對于上述情況,應以收買被拐賣婦女罪與強奸罪實行數罪并罰。
2、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處理
根據刑法第241條第3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應分別以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侮辱罪論處。第4款規定,對于上述情況,應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與其他犯罪實行數罪并罰。
3、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處理
根據刑法241條第5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應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
4、免責事由
刑法第241條第6款規定,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本罪的免責事由,凡有上述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241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拐賣的兒童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行為,這對于婦女和兒童的心理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創傷,對于我國的良好社會治安風氣也是非常負面的影響。如果案情復雜、涉案人員較多并且性質較為惡劣的,相關部門都會加大力度審查,并且給予沉重的打擊,避免再次犯罪行為的發生。
拐賣兒童罪和拐騙兒童罪有什么區別?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客觀方面是什么?
拐賣兒童罪量刑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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