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補償是否要招投標
對土地進行征收是不需要招標的,對于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等的工程才要招標。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
(一)軍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建設活動,還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第(五)項規定的成片開發并應當符合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對土地進行征收是不需要招標的,對于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等的工程才要招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律霸網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原產地標記與商標的區別
2020-12-13對方違章停車發生刮蹭誰的責任
2020-12-18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托書由哪一方開
2021-02-17工地自用儲存柴油公安部門如何處罰
2021-01-03取保候審期間是否停職
2021-01-27房子保全后多久失效,還可以續保嗎
2021-02-19交通違法打單要人證合一
2021-01-30抵押房產銀行扣著產權證合法嗎
2021-02-17對公賬戶變更法人流程有哪些
2021-01-25合同擔保的擔保方式有哪些呢
2020-11-17關于拖欠工資和調崗事宜征詢
2021-01-16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怎樣調解勞動爭議
2021-01-01投保人主的需明消費存在什么問你題呢
2021-01-05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有哪些
2020-12-01有產品責任險的產品可不可以放心購買
2021-01-05飛機因天氣原因延誤有賠償嗎
2021-02-10保險公司最多可以賠償的費用是多少
2020-12-18保險合同不足額投保賠償糾紛案
2021-03-24非營業車輛進行營業運輸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否免責?
2021-03-24車輛被扣貸款保險賠償嗎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