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毀壞財物證據(jù)有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前科;
2、起因、動機、目的;
3、毀損財物的時間、地點、方式手段、工具、對象、后果等;
4、毀損物品的名稱、數(shù)量、價值等。
(二)被害人陳述
1、被侵害人的基本情況;
2、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3、毀損財物的起因、時間、地點、方式手段、工具、對象、后果等;
4、毀損物品的名稱、數(shù)量、價值等。
(三)證人證言
(參照被害人陳述)
(四) 物證、書證
1、被毀壞財物、作案工具的原物及照片;
2、扣押物品清單。
(五)鑒定結論
被毀損財物的價值鑒定
(六)視聽資料、電子數(shù)據(jù)
1、公共場所的監(jiān)控錄像資料;
2、現(xiàn)場當事人、證人用手機、相機等設備拍攝的反映案件情況的資料;
3、其他錄音、錄像、電子數(shù)據(jù)。
(七)辨認筆錄
被侵害人、證人、犯罪嫌疑人對犯罪現(xiàn)場、嫌疑人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其犯罪事實的場所、人員、物品進行指認。
(八)勘驗、檢查筆錄
對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進行勘驗、檢查形成的筆錄、照片、提取的痕跡物證等。
(九)其他證據(jù)材料
1、犯罪嫌疑人(自然人)的年齡、身份證據(jù)材料,包括:戶籍信息;工作證、專業(yè)或技術等級證;有前科劣跡,應調取法院判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釋放證明書、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現(xiàn)的,公安機關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書面說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2、抓獲經(jīng)過、出警經(jīng)過、報案材料等。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可以自訴嗎?
故意毀壞財物罪屬于公訴案件,不能自訴。
我國刑法對自訴案件的分類如下: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依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1》33條規(guī)定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案【刑法275條】,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
(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3次以上的
(三)糾集3人以上公然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嚴重情形的
因此,如果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則參照上述標準會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責
如果不夠追究刑責的,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49條追究行政責任。
無論是追究刑事責任還是追究行政責任,都必須依法賠償受害人。
故意毀壞財物罪屬于侵犯財產(chǎn)類犯罪,若行為人是出于過失毀壞了公私財物的,那不能成立本罪,由此可見本罪屬于故意型犯罪。而實際上行為人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而毀壞公私財物,這并不是定罪的關鍵,其犯罪目的只是要想要讓財物所有人的財產(chǎn)受到損失。若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還不足以構成犯罪,至少也是屬于違法行為,可以給予行為人治安管理處罰。
故意毀壞財物罪如何定罪?
破壞性采礦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界限
故意毀壞財物罪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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