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離婚探視權如何規定?
一般法院會判決另一方在每個月的單周或雙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視權,也可能會有一至兩天的探視時間。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視權明顯影響孩子的成長健康,或十周歲以下的兒童明確不愿被另一方探視,可另行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暫時中止另一方的探視權。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剝奪另一方對孩子的探視權。
次數規定
一般以協商為主,雙方本著實際方便的原則來定,不能太多。具體方式在離婚時由你們雙方約定。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法院會判決。
一般每個月兩、三次,情況不一樣,法院的判決會不一樣。沒有次數的法律規定。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并不會因為父母的離婚而解除,在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探望的內容既包括見面,如直接見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書信、互通電話、贈送禮物、交換照片等。
概括起來探望方式一般有兩種:一是探望性探視,二是逗留性探視。
探望性探望,即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對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點進行探望。
逗留性探望,即一種較長時間的探望,探望權人可在約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時間內,由探望權人領走并按時送回未成年子女。
夫妻二人離婚后,孩子被判給了其中一方,另一方就會擁有探視權,定期可以探視孩子。對于探視權時間規定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有些人就想要知道探視權僅限白天嗎,包括過夜嗎?
一般不包括過夜。只有探視權沒有監護權,所以不能單獨帶孩子回家。當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見,如果你的探視給孩子心理帶來不良的影響,她有權申請讓你停止探視。
在家暴離婚案件當中,由于家暴一方屬于離婚的過錯方,所以在探視權的判定方面法院會更加偏向于受害方。除此之外,法院還會考慮到家暴一方對于子女成長的不利影響,在判決時也會綜合更方面的條件來做出合理的、有利于子女成長健康的規定。
離婚財產轉移如何認定?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如何解決
分居多久可以離婚,法院在什么情況下才會判離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傷事故公司一般怎么處理
2021-01-26軍人離婚由哪個法院管轄?
2021-03-14債務危機有哪些救濟途徑
2021-01-03保管人擅自處分保管物能要求賠償嗎
2020-12-27被繼承人的死亡時間如何確定
2021-02-03法院保全房產能不能過戶
2021-01-17按揭房辦理房產證流程是怎樣的
2021-03-10什么時候要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20-12-01遲到可以辭退嗎
2021-03-15丈夫不工作掙錢能訴訟離婚嗎
2021-03-25壽險分類具體包括哪些
2020-12-21交強險賠償范圍及限額有什么變化
2020-11-24旅行社責任險與旅游意外險有哪些不同之處
2020-12-29高新技術產品研發責任保險條款
2021-03-16飛機延誤險怎么買
2020-12-23人身保險可以適用代位追償嗎
2021-02-18保險公司員工年終工作總結范文
2021-01-08公眾責任險缺失 誰來為商家“保險”?
2020-12-02“有利于被保險人解釋”原則被過度使用是否有利
2021-01-31保險理賠需要哪些流程,保險理賠的原則有哪些
20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