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不幸的婚姻給雙方帶來的不僅是精神方面的折磨,甚至是人身安全的威脅。在面對家庭暴力的時候我們應該怎么辦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了解。
面對家庭暴力我們應該怎么辦
家庭暴力有兩重含義,第一是指一方在行為上對另一方實施暴力手段,致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另一種是指一方使另一方在精神上受到折磨摧殘,造成其的精神傷害。
如果您遭受了家庭暴力,要起訴離婚,您應該怎么做才能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您的權益呢?
首先,要搜集證據,例如驗傷報告,鄰居作證……然后到派出所報案。當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請求居委會、村委會甚至公安機關調解,如果調解無效就可以起訴離婚,您可以出示您的證據來使您得到在這場婚姻中得到應有的補償。
婚姻法中有規定持續性的、經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構成虐待,虐待可以構成刑事案件,如果情節惡劣到一定程度我們可以要求司法機關介入,以虐待罪來處罰。
小編提醒各位正在面臨家庭暴力的人群們,你們遇到這類情況時請一定要記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而不要采取過激手段,祝您早日走出不幸婚姻的深淵,尋得一片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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