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企臨時工簽勞動合同嗎?
理論上講,國有企業員工均應實行合同制,不應區分為有差別待遇的有編制員工和臨時員工。但實踐中國資委往往限定國有企業的編制和工資總額。這樣,國有企業編制內人手不夠時,只得錄用所謂“臨時工”。在法律意義上,沒有臨時工這個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都是勞動工,雙方必須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明確工資待遇、工作年限等。如果用人單位不與這些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法定的期限,就會面臨支付雙倍公司和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
二、國企如何處理臨時用工?
1、選擇標準的勞動用工,采用這種方式用工需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超過一個月的用工需要承擔支付雙倍工資的法律風險。
2、選擇非全日用工,采用此類方式,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但需要繳納工傷保險)。但需要確保員工平均每天的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累計每周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3、選擇勞務派遣用工形式,采用這種方式,用人單位只需要選擇合作的勞務派遣單位,將所需員工的條件要求告知勞務派遣公司,由勞務派遣公司招聘員工,然后派遣至本單位。
4、選擇勞務用工,采用這種方式,不再適用勞動法律法規,而是按照民事法律的規定,由單位與勞務工簽訂勞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但在管理方面,勞務用工方式常有不便,因為勞務關系的雙方不存在管理與被管理、隸屬與被隸屬的關系。
三、入職多久就要簽訂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綜上所述,在很多國有企業里面還存在正式工和臨時工的區分,這種是之前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按照規定,不管是招錄的正式員工還是臨時工,雙方都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是書面形式。在合同里面,重點寫清楚工資報酬及崗位內容等重要事項。
個體工商戶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無效影響工資支付嗎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發生醫療事故發生該怎么處理
2020-11-08“轉載”有何民事責任
2021-03-12地役權與相鄰關系有什么差別有哪些
2021-01-11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標準是什么
2021-01-19房企破產后購房者要回購房款嗎
2021-03-04集資房和棚戶改造房有什么區別
2021-03-21繼承的房子再贈與別人會交稅嗎
2021-03-24繼承權的放棄有什么要求
2020-12-23交通事故簽了責任書多久賠償
2020-11-23停車位租賃合同
2020-12-05圓珠筆簽訂勞動合同有效嗎
2021-02-18企業勞動合同免責協議書有效嗎
2021-01-26勞動中受了傷該如何賠償呢?
2021-03-09壽險投保流程是怎樣的
2021-03-22公司員工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相關事宜
2020-11-29原保險合同成本如何確認
2020-12-23保險合同的中止是什么
2021-02-02保險合同要看哪些內容
2021-02-12房屋保險種類都些什么
2021-02-14汽車自滑撞死司機保險要不要賠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