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個人在合同到期后不續簽主動申請離職的。
1、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不續簽,公司不發放補償金,不能領取失業保險;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
(1)交接工作;
(2)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
(3)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約定發放時間;
(4)人事發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
(5)憑借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使勞動者離職的。
1、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不續簽合同,將按照勞動者服務時間給勞動者補償金,每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 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
2、可以按約定的離職日期,辦理離職;
(1)交接工作;
(2)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
(3)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補償金總額,約定發放時間;
(4)人事發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
(5)憑借離職證明和《勞動合同》去社保局辦理失業保險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
(6)憑借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滿后如果單位提高勞動條件但仍主動申請不續簽的,只需要依照單位有關離職流程辦理相關手續即可,單位可不予以補償;如果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或者單位降低勞原動條件的話,勞動者可申請離職,依照流程辦理離職手續,并要求工作單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哪些情況下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不用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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