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協議合同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生活中不少人會忽視勞動協議合同的作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后續工作生活中出現問題解決起來就會比較麻煩。但其實如果在規定要求內企業沒有和員工簽訂勞動協議合同的話,企業是有一定處罰的,而且員工可以得到相關的收益,但當前大多數人還不知道這一點。那入職不簽勞動合同有什么處罰呢?
未簽訂勞動協議合同的處罰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生活中不少企業會忽視勞動協議合同,這樣的話其實最終受害的還是員工,不過在工作生活中如果我們在入職的規定時間里沒有簽訂相關勞動協議合同的話,我們是可以得到相關補償的,入職不簽勞動合同有什么處罰這樣的問題其實受到處罰的是企業,法律法規中對這點有明文的規定,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這些相關的內容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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