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童工如何保護
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國務院令第364號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根據規定,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內的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時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有義務保障其不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
使用童工有哪些處罰
1、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并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住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2、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職業中介機構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并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吊銷其職業介紹許可證。
3、用人單位未按規定保存錄用登記材料,或者偽造錄用登記材料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1萬元的罰款。
4、無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單位以及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使用童工或介紹童工就業的,依照本條第1項、第2項、第3項規定的標準加一倍罰款,該非法單位由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取締。
5、童工患病或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負責送到醫療機構治療,并負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
童工傷殘或者死亡的,用人單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用人單位還應當一次性地對傷殘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賠償,賠償金額按照國家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計算。
6、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周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嚴重傷殘的,依照刑法關于拐賣兒童罪、強迫勞動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關于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或者其他罪的規定。
既不要童工也不要貧困
如果讓孩子在打工受苦和回家受窮中只能二選一,那倒真需要“兩害相權取其輕”。問題是,憑什么要二選一呢?以今日中國之財政實力,完全可以既打擊童工也打擊貧窮,兩手抓,兩手都可以硬。
一方面,落后地區應該把財政向教育傾斜,不要再腐敗浪費,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另一方面,發達地區應該敞開懷抱,不要再驅逐移民,保障農民工家庭在城市安居。做到這兩方面,何愁童工問題及其背后的貧困問題不解決?
可如今,落后地區還在粉飾成績,喜德縣在夸耀自己扶貧成績的新聞稿《喜德:住上好房子過上好日子》中聲稱“適齡兒童基本上沒有因為貧困而入不了學”,看統計數據學齡兒童入學率也是100%。而發達地區仍舊希望接納勞動力卻不希望接納勞動力的家庭,對城市新移民“犁庭掃穴”之事干了不少。
在面對童工問題時,輸出地和輸入地互相踢皮球。2008年類似的童工問題被曝光,涼山方面表示“涼山十分重視民族教育工作,最重要的是東莞企業非法使用童工,把黑手伸向我州的未成年人”;而東莞方面表示“未發現被拐帶現象,將幫助涼山當地的失學兒童重返學校”。這樣的踢皮球現象在本次事件中也初露端倪。
曝光童工可以讓人們注意到我們國家還有這樣的“丑聞”發生,這就是曝光的積極意義。
真正需要檢討的,是曝光引發的兩種輿論。一種輿論以人民日報官方微博為代表,發起“拒絕招用童工”的“微倡議”,強調法律對雇傭童工的禁止。這種輿論的問題在于,只強調對雇傭童工的打擊而沒有提怎么解決貧困問題,客觀上可能會造成讓童工處境更糟的后果。
另一種輿論是以前述胡*之為代表,將曝光的媒體說成“真惡人”,這實際上是過分強調“兩害相權取其輕”,以至于連童工問題和貧困問題這“兩害”的責任人都放過了,只記得所謂破壞了“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媒體的“惡”。
我們知道了,禁止使用童工是屬于未成年人的保護,因為未成年人的身體和心理發育還不能承受打工掙錢所帶來的后果,所以未成年人應該在學校里接受教育和學習知識。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請上律霸網進行專業的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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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曹美林律師畢業于四川師范大學法學本科。專業領域:法律顧問,合同管理。曾在深圳市博雅成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從事法務工作,負責公司內部管理規范的審核,主要涉及公司部門問責制度、員工行為規范及考核細則、員工外派管理制度;業務合同的設計與審核。后于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工作,負責跟進大量訴訟案件,包括民間借貸、婚姻家事、人身損害、合同糾紛、公司糾紛等。現在四川瑞展律師事務所從事專職律師。從業以來,以治事勤敏的精神和嚴謹的工作態度,贏得了客戶的贊譽和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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