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費者在超市坐電梯受傷該索賠哪些費用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權責任法》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
《民法典》生效前的規(guī)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如因超市失責或電梯維修不當,電梯本身有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受傷,則消費者可以向上述幾方索賠醫(yī)療費、誤工費、治療費、護理費等。還可以索賠精神損失費,具體金額可以委托機構測算。具體如下所述:
你是在商場購物,商場沒有進到安全保障義務,商場是賠償責任主體,你只能起訴商場;其次,商場和物業(yè)肯定有合同關系,物業(yè)的行為對商場肯定構成了違約,如果你起訴商場,商場可以請求法院追加物業(yè)作為第三人,當然和您是沒有關系的,因為一個商場賠償你的損失就夠了。賠償的金額,要看你的傷害程度,及其所花費的醫(yī)療及其他費用,另外就是你的誤工損失。人身損害賠償是個看起來簡單,實際上操作起來有些復雜且講究技巧的業(yè)務,建議在起訴前一定要準備扎實的證據。具體數額可協商確定。如果進入法律程序,應該進行傷殘鑒定,可以由法院委托鑒定機構,算出傷殘賠償金、精精神損害賠償金,另外有等誤工費、治療費、護理費
二,向誰索賠呢
1、如果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事件發(fā)生,則應承擔侵權責任。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規(guī)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商場里的電梯屬于為消費者的購物活動配套的附加服務設施,如果電梯部分或整體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發(fā)生的“吃人事件”,商場也須承擔賠償責任。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2、如果電梯維保單位違反根據我國《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yǎng)規(guī)則》規(guī)定的維護、保養(yǎng)義務,也要承擔侵權責任。
我國《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yǎng)規(guī)則》第五條規(guī)定,使用單位應當根據電梯安全技術規(guī)范以及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和實際使用狀況,組織進行維保。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取得相應電梯維修項目許可的單位(以下簡稱維保單位)進行維保,并且與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約定維保的期限、要求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
3、如果電梯本身存在缺陷,電梯生產者或銷售者也是被告,要承擔產品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guī)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運輸者、倉儲者對此負有責任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3條規(guī)定,消費者、用戶因為使用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產品造成本人或第三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制造者或者銷售者要求賠償。因此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權行為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小編整理有關消費者受傷索賠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如因超市失責或電梯維修不當,電梯本身有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受傷,則消費者可以向上述幾方索賠醫(yī)療費、誤工費、治療費、護理費等。還可以索賠精神損失費,具體金額可以委托機構測算。更多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yè)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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