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經承擔刑事責任的還需賠償精神撫慰金嗎
精神損害賠償是對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精神損失的撫慰,屬于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雖然根據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受害人不能向被告人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但如果有其他人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則并不妨礙受害人向其他責任主體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均規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這主要是考慮到刑事被告人往往沒有賠付能力,且已經接受刑事處罰,不應再要求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接受刑事責任處罰的當事人,并不一定就能夠免除精神撫慰金的處罰,具體是否要承擔精神撫慰金等需要結合具體情況來進一步的確定。已經承擔刑事責任之后還有民事賠償的糾紛該怎么處理,要解決并給自己帶來好處可以找律霸網律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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