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的解釋規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物品所有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通過最高法的解決,如果通過網絡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權利,可以要求進行精神賠償。
二、網絡侵權怎么認定
網絡侵權是指在網絡環境下所發生的侵權行為。所謂網絡是指將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獨立功能的多個計算機系統通過通信設備和線路連接起來以功能完善的網絡軟件及網絡操作系統等,實現網絡中資源共享的系統。
三、網絡侵權行為有哪些
1、網絡名譽侵權。網絡名譽侵權可以分成兩類,一是通過語言、文字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導致他們社會評價下降的行為;二是誹謗,即通過捏造和散布虛假信息或者是揭人隱私、貶低他人人格,導致他人社會評價下降的行為。
2、網絡侵權盜版。網絡侵權盜版是依托網絡環境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普及和發展,各種網絡侵權盜版現象層出不窮。當前網絡下載已經成為盜版網絡音像產品、網絡游戲產品進入中國文化市場的重要渠道。一些不法分子還私自架設服務器,外掛軟件程序,擅自利用互聯網從事網絡游戲經營。
3、博客侵權。博客侵權是一種現代的、新類型的侵權行為,就是在博客這一網絡空間采用寫博客日志的方式對他人的合法權益進行侵害的行為。
這就是小編對“哪種網絡侵權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怎么認定”問題的解釋內容,根據法律規定,通過網絡言論等手段侵犯公民人格權利,可以要求進行精神賠償。如果讀者有其他的法律問題需要援助的,可以到律霸網咨詢,我們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可以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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