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以請病假時間長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如果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補發解除勞動合同至仲裁或訴訟期間的勞動報酬或者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倍經濟補償金。
1、員工依據法律規定享有醫療期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因此,在您確實有病需要治療的情況下,只要請病假的時間不超出醫療期,單位應當批準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間的工資。
2、單位在醫療期內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在醫療期內的員工,除非員工有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員工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且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因此,單位以請病假時間長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如果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您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補發解除勞動合同至仲裁或訴訟期間的勞動報酬或者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倍經濟補償金。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于員工請病假遭遇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對您的疑問有所幫助。更多關于員工請病假遭遇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如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何計算病假的天數以及工資基數?如果您想要更多關于這方面的問題,請聯系我們律霸的專業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做專業的法律分析,幫助您更好的了解我們的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新勞動法病假工資如何規定的
解除事實勞動關系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嗎
解除勞動合同怎么支付經濟補償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征地協議書(范本)怎么寫
2021-02-02告政府時提供假材料給法院要承擔什么責任
2021-01-20商標侵權如何處罰,處罰方式有哪些
2021-01-26定金和訂金區別,哪個可以退
2021-01-28登記地和核發地有什么區別
2021-03-01公司雇傭童工怎么處罰,雇傭童工罰款怎么罰
2021-01-13結婚有哪些正常收費
2021-03-08沒有戶口本不能領結婚證有哪些招兒
2021-01-17申請回避的理由
2021-03-03老師打傷學生學校承擔什么責任嗎
2021-01-02拆遷安置協議書怎么寫
2020-11-16勞動合同可以代簽嗎
2020-11-17小型股份公司章程是怎樣的
2020-12-18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21-01-10第三方勞務派遣合法嗎
2020-11-10工地勞務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2020-11-14勞務外包的范圍有哪些
2020-12-03可以投1年以內的短期交強險嗎
2021-01-17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與保險合同條款解釋發生沖突應如何解決
2021-01-16推進人身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
2021-03-15